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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海关法:将运离共同体关境的货物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14 3:28:00
    第一八三条  将运离共同体关境的货物应受海关监管。海关可按现行立法的规定对货物进行查验。必要时,货物应经由海关当局或海关当局规定的有关程序所规定的路线运离关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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