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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海关征收关税相关政策及方法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7 6:02:37
海关关员进行有关查验、查问和搜查的程序作了具体的规定。

  适用于商品和运输工具扣留和扣留商品的处理(包括对没收财产的处理和没收程序)在美国联邦法典第十九卷有规定。关于被管制的财物、麻醉品和大麻的特别规定也十分明确。

  二、美国司法审议制度

  美国司法审制度概述

  1980年海关法院在有关进口商品引起的同事诉讼方面提供了一套广泛的司法审议制度。其主要特点是1980年11月1日生效的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建立代替了美国海关法院。新法院把过去海关法院与联邦地区分管的进口事务民事管辖权合二为一。地区法院行使的法律与平衡法中所有权力都转交了国际贸易法院。该法院有9名法官,最多5人来自同一政党。当国际贸易法院于1980年11月1日成立时,被取代的海关法院的法官就成了新法院的法官。国际贸易法院象海关法院是一样具有全国范围的管辖权,并将在合适的不同进口港进行审理和听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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