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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海关其他人申报进口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14 3:31:00
货物的进口申报可以由非居民个人或合伙,或由外国公司通过出口商的
美国
代理人或代表、合伙的成员或公司的官员办理。
非居民个人或
组织
请求提供
海关
担保的,该
担保
公司必须在
美国
注册成立。此外,以其名义进口货物的外国公司必须拥有作为进口口岸所在州居民的代理人为该外国公司接受
法律文书
送达。
海关
事务授权委托书中的报关人可以以出口商或其代理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非居民个人或
组织
应报关人的要求而提供的所有人声明应由提供额外
关税
担保
的保证所支持。
关税
的责任将在第13章中讨论。外国提供的所有人声明可予以接受,但它必须在公证人面前出具,并附有公证人签印。
美国
驻世界各国的大使馆和主要的领事馆均有公证人。
来源:
美国
海关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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