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进入
美国对外贸易区的商品可在区内被存储、销售、展示、拆散、重新包装、组装、分销、拣选、分级、清洗、与外国或国内商品混合或
其他处理或加工、制造。但是,进口后在对外贸易区使用的商品,如
建筑材料和生产设备,必须在进入对外贸易区之前办理海关进口手续。但是,对外贸易区管理局可作出决定,认为一项对外贸易区的经营活动不符合公众利益。有关的商品由此可能被出口或转运至美国海关关境之内。当外国货物以其进入对外贸易区时的状态或在对外贸易区加工后,转运入美国海关关境,货物必须在
美国海关办理海关进口手续。如果进口用于消费,并且该货物在加工处理之前就被确定为非特惠的地位,就应对进口商品依据外国商品从对外贸易区进入
美国海关关境时的状态征税。
如果其商品未进行任何影响
美国关税税则归类变化的加工处理,外国商品的所有人如果要在首次进境时就想将商品进口到
美国海关关境,可要求海关关长确定应税地位和清关。无论商品何时正式进口到
美国海关关境,甚至其状态或形式可能已被上述加工处理所改变,这一应税地位应予以适用。商品以区内限制地位进入对外贸易区的,在
海关意义上,可被视为出口;但是,以区内限制地位进入对外贸易区的商品可仅为了出口、销毁(烈酒、葡萄酒和发酵麦芽酒除外)或储存。
对外国商品进入
美国市场而言,对外贸易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货物可以被运到市场的门坎以随时立即交付,避免由于延迟交付所造成的撤消订单。
通过混合使用国内和外国原材料而在对外贸易区内生产产品,生产商就不需要将国内的原材料送往国外加工制造,或为外国原材料的进口支付
关税或申报
海关担保。加工制造中的原货物,只有使用从对外贸易区运往
美国海关关境内
商业的商品的实际数量外国货物才应缴纳关税。如果存在加工处理所造成的无法回收废料,可作出调整,抵消实际进口货物以外部分
关税的支付。如果存在可回收的废料,以废料实际进口的状态和数量征税。
《对外贸易区法》还授权在区内展示商品。对外贸易区的设施可被全部用于外国商品的无
担保、无限期展示,并且不需要出口和缴纳
关税。由此,一个对外贸易区内的货物所有人,可在货物的存储地展示其货物、可建立其自己的陈列室、或与
其他进口商一起在区内的一个永久性展览厅展示其商品。由于进口商可在区内存储和处理,所以他不被限于仅仅展示样品,而可以进行批量销售。但是,对外贸易区内不能经营零售。
国内商品可被运入对外贸易区,而且如果商品依据有关法规保留其特征,可被免除配额、
关税或国内税而运回
美国海关关境。甚至当其在对外贸易区内与物品混合或成为其他物品的一部分时,这一规则也可适用。但是,国内的烈酒、葡萄酒、啤酒和有限数量的
其他商品在原则上不得在对外贸易区内加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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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美国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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