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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海关货币换算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14 3:30:00
出于海关事务目的的货币换算,必须依据《美国法典》第15卷第5151条款的规定进行。这一条款规定,
美国
海关
将适用纽约联邦储备
银行
确定或认定的汇率。这些被认定的汇率基于纽约市场对有关币种的购入价。
对于广为使用的货币,汇率在每一天都得到认定。每一个季度每一个
工作
日所认定的汇率将在该全季度适用,除非在波动达到5%或以上的期间适用实际认定的汇率。对于不经常使用的货币,纽约联邦储备
银行
依据
海关
的请求认定汇率。由此认定的汇率仅适用于该货币和请求日。
出于海关事务的目的,货物的出口日是用于确定可适用认定汇率的日期。即使货物付款日的汇率与此不同,也应这样确定。在特定货物的情况下,有关为海关事务目的而兑换货币的可适用汇率的信息,可从口岸
海关
关长处获取。
来源:
美国
海关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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