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销售人或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
商业发票,如果其符合海关法规(《
美国联邦政府法规汇编》第19卷)第141.86至141.89条款的规定和发票所列货物的
商业交易惯例,可接受为用于
海关业务的发票。参与自动报关系统的进口商和报关代理人可选择通过自动发票系统或EDIFACT而传输发票数据,并免除纸质发票。依据《
关税法》的规定,发票必须提供以下信息:
·所指运的商品进口口岸;
·如果商品被销售或同意被销售,要提供销售的时间、地点和购买商或销售商的名称;如果是寄售,要提供装运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发货人和收货人的名称;
·商品的详细描述,包括每一项目商品的名称、销售商或制造商基于向出口国商界销售的等级或质量、标记、数量和标志,加上被包装商品的包装标记和数量;
·重量和体积;
·如果被销售或同意被销售,以销售的货币种类表示的购买单价;
·如果商品被寄售,那么通常进行交易的货币种类的单价,或不存在该价值时的制造商、销售商、发放人或所有人对每一件商品在出口国正常交易和通常批发量交易中应接受或愿意接受的货币的单价;
·货币种类;
·列明具体名称和数量的所有针对货物的收费,包括运费、
保险费、佣金、容器、覆盖物和包装成本;和,如果上述费用没有包括,所有在将商品从出口国出口口岸运输工具边运往到达
美国第一口岸的运输工具边的所发生的收费、成本和费用。包装、容器和运往出口口岸的内陆运输成本,如果已包含在发票价格中并已明确,无须再具体列明。如果上述所要求的信息没有在最早准备的发票中出现,应在发票的附件中说明;
·逐项列明所有因出口而获得的折扣、退款和贴补;
·原产国;
·发票中没有包含的、用于该商品生产的所有货物或服务。
如果文件中的商品在转运过程中被销售,反映该交易的原始发票和转售发票或反映购买人所支付单价的转售申明应作为进口申报或提货文件。
发票和所有附件均应为英文,或应附有准备的英文译文。
每一份发票均应准备说明每一包装中的详细商品。
如果发票或进口申报文件没有披露确定
关税所必需的重量、规格或衡度,在海关文件中登记的进口人应在货物自
海关放行之前支付取得这些信息所发生的费用。
每一份发票应详细列明每一种或每一类商品从标价或基本价格获得的折扣,而这种折扣在确定每一购买人价格或价值时是允许的。当同一进口申报中包含一张以上的发票时,每一份发票及其附件均应由进口人在每一页的页脚下面依次标上页码,每一张发票的第一页为第1页。如果一张发票有两页以上,第一张发票的第一页为第1页,一项进口申报中的所有发票均以单一号列连续计数。如果一项申报中的一张发票为一页而第二张发票为两页,页脚编码应为:Inv.1,p.1;Inv.1,p.2;Inv.2,p.3,等。
任何所要求提供的信息应在发票或其附件中列明。
特殊要求
1、每一票货物需要单独的发票。相同的单一发票中不应包括由同一
商业承运人运输的、由一个发货人发给一个收货人的一票以上货物。
2、组装货物。组装的货物拼装由一个
商业承运人运往同一收货人的,可包含在一张发票之中。表明实际已支付或同意支付价格的原始单据或发票应作为该发票的附件。
3、分期装运货物。如果在10日内不论以任何运输工具到达同一口岸,单一定单或
合同所包含的、由一个发货人运往一个收货人的分期装运货物可包含在一张发票之中。
该发票应以单一装运货物的发票同样的方式开具,但应包含对有关种类货物所要求的额外信息。在可行的情况下,发票应表明数量、价值和每一运
期货物的
其他发票数据和装运每一运
期货物的运输工具特征。
4、生产“辅助品”。发票应表明该商品的生产是否涉及没有包含在发票价格中的“辅助品”(例如,染料、模具、加工、印版、工艺、工程、设计和研究开发、
财政资助等)的成本。它们是无成本提供还是在租赁的基础上提供?如果是后者,附上发票副本。
每当
美国海关要求提供货物生产成本用以海关估价时,口岸
海关的关长将通知进口人。由此,包含该货物的发票必须包含制造商或生产商的生产成本清单。
5、要求额外提供的信息。除了通常要求在发票中提供的信息外,对于有些特殊种类的货物,可能要求提供特殊的信息。
美国进口商通常会知会出口商这些情况。
6、汇率。原则而言,除了《
美国法典》第31卷第5151条款规定或确认的汇率外,任何
其他汇率不得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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