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海关实务 >> 地方海关公告 >> 文章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公告 2007年第7号
作者:石家庄海…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8
  根据海关总署文件及相关政策法规调整,经研究决定,我关重新修订了《石家庄海关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作业操作规程》(石关监管发〔2006〕165号)和《石家庄海关对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管理的操作规程》(石关监管〔2005〕4号),其中保留了海关操作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对涉及海关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作了删除。原《石家庄海关关于免税商品监管作业操作规程》(石关监管〔2001〕13号)和《石家庄海关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注册和年审操作规程》(石关监管〔2001〕16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 【发表文章】【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