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海关实务 >> 地方海关公告 >> 文章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公告2006年第19号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6 0:43:34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实施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的有关规定,天津海关近期将在天津港保税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和天津出口加工区启用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06年12月12日上午9:00。

  二、启用范围

  天津港保税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和天津出口加工区。

  三、关于报关单和备案清单电子数据的申报

  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启用后,报关单位进行报关单和备案清单电子数据申报,应当在电子数据向海关发送环节插入报关员IC卡,进行身份确认,否则不能完成申报。

  未制作报关员IC卡的报关员海关将不接受其报关单和备案清单电子数据申报。

  四、对报关差错的记分

  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启用后,海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9号)的规定,对报关员的报关差错进行记分。

  特此公告。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 【发表文章】【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