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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公告2006年第21号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6 0:43:33
汕特青华实业发展总公司于1998年3月3日向我关办理进口货物手续(报关单号018009239)时,按规定缴纳了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但该司至今未到海关办结有关手续。根据
海关
总署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请该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到我关办理有关手续,逾期将按规定将保证金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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