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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昌海关公告2006年第12号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6 0:43:30
为规范应急通关业务管理,保障企业顺利通关,南昌海关制订了《南昌
海关
通关监管业务预约应急管理办法》,并于11月3日实施,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预约应急通关监管业务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进口国家紧急救灾、救援物资,或进出口鲜活、易腐、有毒等不宜长久存放或急需办理通关监管的货物,在每周5个正常
工作
日以外和节假日向海关申请,
海关
加班办理其进出口货物通关监管手续。
二、企业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预约应急通关手续,需填写《预约应急通关登记表》,在
海关
正常工作时间结束前一小时递交各业务现场通关部门;紧急情况下,也可口头预约,但应经现场带班科(处)长同意,并于三个
工作
日内补交有关书面申请或传真预约申请。
三、预约应急通关监管作业程序、需向
海关
递交的作业单证、资料与正常
工作
日现有模式相同。
特此公告。
附件: 南昌
海关
预约应急通关登记表 (略)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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