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海关实务 >> 地方海关公告 >> 文章正文

上海海关关于2006年“十一”期间工作安排的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2 18:04:3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今年上海海关“十一”期间放假时间为: 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从10月8日(星期日)起正常上班。9月30日(星期六)不休息,调整为正常上班。

    为保证节日期间通关货物海关手续的正常办理,根据“5+2天”工作制相关规定及上海口岸业务特点,各业务现场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10月1日至7日,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受理上海口岸空运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浦江海关驻航交所集中报关点受理上海口岸海运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

    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吴淞海关、浦江海关、外港海关和洋山海关受理进出口货物查验及放行等业务。

    外高桥保税区海关和各出口加工区办事处按7 *24小时工作制办理相关业务。

   审单处正常办理进出口货物电子数据审核业务。

    其他单位按预约报关制要求受理相关业务,浦东海关按预约报关制要求受理相关出口业务。

    二、10月1日、3日、5日和7日,吴淞海关、外港海关和洋山海关受理进口货物报关业务。

    特此公告。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 【发表文章】【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