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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关于2006年“十一”期间工作安排的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2 18:04:36
根据
国务院
办公厅有关通知,今年上海
海关
“十一”期间放假时间为: 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从10月8日(星期日)起正常上班。9月30日(星期六)不休息,调整为正常上班。
为保证节日期间通关货物
海关
手续的正常办理,根据“5+2天”工作制相关规定及上海口岸业务特点,各业务现场
工作
时间安排如下:
一、10月1日至7日,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受理上海口岸空运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浦江
海关
驻航交所集中报关点受理上海口岸海运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
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吴淞海关、浦江海关、外港海关和洋山
海关
受理进出口货物查验及放行等业务。
外高桥
保税区
海关
和各出口加工区办事处按7 *24小时
工作
制办理相关业务。
审单处正常办理进出口货物电子数据审核业务。
其他
单位按预约报关制要求受理相关业务,浦东
海关
按预约报关制要求受理相关出口业务。
二、10月1日、3日、5日和7日,吴淞海关、外港海关和洋山
海关
受理进口货物报关业务。
特此公告。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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