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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的用地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20 17:56:52
gin-left:42.55pt;text-indent:-22.7pt;mso-list: l0 level3 lfo4;tab-stops:list 42.55pt">2)          开发企业编制成片开发规划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规定开发建设的总目标和分期目标,实施开发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等。成片开发规划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3)          开发区域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照我国土地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与一发企业签订外商投资成片开发土地合同。开发企业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须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⑸外商投资成片开发土地合同的订立方式

订立外商投资成片开发土地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协商、招标、拍卖。

1)          协商

协商协商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与选取定的受让方通过谈判别就成片开发土地以合同形式确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2)          招标

招标是指在一定期限内,由符合条例的开发企业以书面形式投标,竞投某片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方择优确定一中标者,然后通过合同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          拍卖

拍卖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利用公开场合由政府的代表者主持久拍卖土地使用权,主持人一旦叫出底价,竞买者轮番还价,出最高价者成为土地使用权受让者,最后出让方与该受让方签订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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