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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04年第82号部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05年输欧盟、土耳其纺织品专用原产地证签发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05年原产地证书使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印发的新版原产地证;
二、各地纺织品原产地证书签证机构可延用原纺配许可证打证管理系统为各地相关出口企业打印原产地证书,请各地纺织品原产地证书签证机构速通知相关企业在电子商务中心网站下载2005年打证系统更新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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