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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国家联盟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20 15:44:34
  东南亚的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等5个国家,在种族、宗教、语言和风俗习惯上都不大一致,但为了加强各国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合作,在1967年月8月成立了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rn-East Asia Nations,简称ASEAN或东盟)。

  一、东盟的设立背景

  东盟设立之初的宗旨有四项:

  1、促进彼此间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从事科学技术及行政方面的合作。

  3、开发天然资源。

  4、研究贸易与通信等问题。

  但是由于地域分散,工业化程度高低互异,市场规模及经济发展速度不同等种种原因,在最初的10年东盟各国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没有获得具体进展。直至1975年以前,召开过八次会议,由于对于东盟本身的构想有分歧,所以几乎没有实质的活动,仅是对政治问题有过一些非正式的洽谈而已。

  1975年以后,由于种种原因,东盟各国认为必须密切合作,才能应付国际局势的变化,因此加速了区域经济合作的进展。新加坡总理李光耀与菲律宾总统马科斯首先积极推动,以1976年2月在巴里所召开的一次高层会议为契机,自此以后,东盟会议所讨论的重点由纯政治问题转向经济、社会、工业等方面的合作,与会人员也不再全由外交部长所独占,除经济部长参与外,银行界人士等也有代表参加。

  二、东盟各国的经济合作内容

  东盟在1976年2月的会议中,通过了“ASEAN协调宣言”“和东南亚友好条约”。同年3月,东盟的经济部长在马来西亚开会,商谈具体合作办法。其中最重要的决议为共同工业计划,并成立小组,探讨其他可供共同投资合作的计划。此外,大家同意成立一个联合对外机构, 以便与重要国家和其他地区性集团洽谈经济贸易问题,能采取一致立场。

  1977年2月,5国经济部长签订互惠贸易协定,使会员彼此间主要产品如粮食、原油及其他部分商品的输入获得关税的减免,以利增加会员国之间的贸易额。此外,东盟又以发展中国家的“资源民族主义”为背景,设置了天然橡胶、木材等初级产品的共同基金

  1977年6月在新加坡召开的会议,通过了71项可获进口优惠关税的产品,于1978年开始实施。同年8月上旬在吉隆坡举行了会议,除讨论加强区域内经济合作的有关问题外,会员活元首并首次集体与区域外的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三个工业先进国家举行会谈,分别就贷款及贸易的每个问题寻求合作。

  东盟所订的经济合作计划,主要包括下列几项内容:

  (一)    制订共同工业计划

  为了避免该区域内产业发生重复布点,会员国拟订共同计划。其分业的标准是:印尼和马来西亚生产尿素化肥,菲律宾生产过磷酸肥料,心计破生产内燃机,泰国生产苏打粉等。此外,东盟接受日本的资金援助。

  (二)粮食、能源有供应计划

  如发生紧急情况,泰国大米应优先供应会员国,盛产石油的印尼必须以特别的优惠价格供应会员国。东盟就成为会员国之间的基本物资相互融通的机构。

  (三)优惠关税

  为了扩大东盟的贸易,拟设立自由贸易地区。第一步在977年2月以特定产品为对象,签订了优惠贸易协定。依据该贸易协定,已有1326项产品在东盟国家间享受10%的关税减免优待。

  在最初实行减免关税优惠制时,由于按各项产品而定,手续麻烦。1978年11月,将产品划入行业程序,如成立电子电气工业联合会、橡胶联合会、水泥制造业联合会等等,这样可加速减税程序。

  东盟自1973年积极推动经济合作以来,已发展成为世界上较活跃的区域性经济集团之一,颇有各国的重视。1992年1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6国首脑签署了旨在确保本地区安全与繁荣的《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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