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的
印度尼西亚、
马来西亚、
菲律宾、
新加坡和
泰国等5个国家,在种族、宗教、语言和风俗习惯上都不大一致,但为了加强各国经济、政治、
文化等方面合作,在1967年月8月成立了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rn-East Asia Nations,简称ASEAN或东盟)。
一、东盟的设立背景
东盟设立之初的宗旨有四项:
1、促进彼此间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从事科学技术及行政方面的合作。
3、开发天然资源。
4、研究贸易与通信等问题。
但是由于地域分散,工业化程度高低互异,市场规模及经济发展速度不同等种种原因,在最初的10年东盟各国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没有获得具体进展。直至1975年以前,召开过八次会议,由于对于东盟本身的构想有分歧,所以几乎没有实质的活动,仅是对政治问题有过一些非正式的洽谈而已。
1975年以后,由于种种原因,东盟各国认为必须密切合作,才能应付国际局势的变化,因此加速了区域经济合作的进展。
新加坡总理李光耀与
菲律宾总统马科斯首先积极推动,以1976年2月在巴里所召开的一次高层会议为契机,自此以后,东盟会议所讨论的重点由纯政治问题转向经济、社会、工业等方面的合作,与会人员也不再全由
外交部长所独占,除经济部长参与外,
银行界人士等也有代表参加。
二、东盟各国的经济合作内容
东盟在1976年2月的会议中,通过了“ASEAN协调宣言”“和东南亚友好条约”。同年3月,东盟的经济部长在
马来西亚开会,商谈具体合作办法。其中最重要的决议为共同工业计划,并成立小组,探讨其他可供共同投资合作的计划。此外,大家同意成立一个联合对外机构, 以便与重要国家和
其他地区性集团洽谈
经济贸易问题,能采取一致立场。
1977年2月,5国经济部长签订互惠贸易协定,使会员彼此间主要产品如粮食、原油及
其他部分商品的输入获得
关税的减免,以利增加会员国之间的贸易额。此外,东盟又以发展中国家的“资源民族主义”为背景,设置了天然橡胶、木材等初级产品的共同
基金。
1977年6月在
新加坡召开的会议,通过了71项可获进口优惠
关税的产品,于1978年开始实施。同年8月上旬在吉隆坡举行了会议,除讨论加强区域内经济合作的有关问题外,会员活元首并首次集体与区域外的
日本、
澳大利亚、
新西兰等三个工业先进国家举行会谈,分别就贷款及贸易的每个问题寻求合作。
东盟所订的经济合作计划,主要包括下列几项内容:
(一) 制订共同工业计划
为了避免该区域内产业发生重复布点,会员国拟订共同计划。其分业的标准是:印尼和
马来西亚生产尿素化肥,
菲律宾生产过磷酸肥料,心计破生产内燃机,
泰国生产苏打粉等。此外,东盟接受
日本的资金援助。
(二)粮食、能源有供应计划
如发生紧急情况,
泰国大米应优先供应会员国,盛产
石油的印尼必须以特别的优惠价格供应会员国。东盟就成为会员国之间的基本物资相互融通的机构。
(三)优惠
关税 为了扩大东盟的贸易,拟设立自由贸易地区。第一步在977年2月以特定产品为对象,签订了优惠贸易协定。依据该贸易协定,已有1326项产品在东盟国家间享受10%的
关税减免优待。
在最初实行减免
关税优惠制时,由于按各项产品而定,手续麻烦。1978年11月,将产品划入行业程序,如成立电子电气工业联合会、橡胶联合会、水泥制造业联合会等等,这样可加速减税程序。
东盟自1973年积极推动经济合作以来,已发展成为世界上较活跃的区域性经济集团之一,颇有各国的重视。1992年1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东盟首脑会议,6国首脑签署了旨在确保本地区安全与繁荣的《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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