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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简介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IATA),简称国际航协,它的前身是1919年在海牙成立的国际航空业务协会,二次大战时解体。1944年12月,出席芝加哥国际民航会议的一些政府代表团的顾问以及空运企业的代表聚会,商定成立一个委员会为新的组织起草章程。1945年4月6日在哈瓦那会议上修改并通过了草案章程,国际航协正式成立。国际航协总部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执行机构设在瑞士日内瓦。
凡是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的空运企业,经其政府许可都可成为会员。从事国际飞行的空运企业为正式会员,只经营国内航班的为准会员。截至1995年底共有233个会员(其上正式会员202个,准会员31个)。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宗旨
⒈为世界人民的利益而促进安全的、正规的与经济的航空运输,推进航空商业活动并研究与之有关的问题;
⒉在直接或间接从事国际航空运输服务的航空企业之间,提供合作的手段;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组织机构
国际航协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
⒈年度大会。年度大会是国际航协的最高决策机关。
⒉执委会。执委会包括执行委员27个,由年会选出的空运企业高级人员组成,任期3年,每年改选1/3。执委员会负责日常指导工作。
⒊常设委员会。国际航协设有运输业务、技术、财务和法律4个常设性委员会,分别从业务角度协助执委员会的工作。
⒋秘书处。由执委会提我秘书长,经大会批准后,负责协会日常工作,下设秘书处作为秘书长的助手。国际航运协会的主席经选举产生,任期一年。根据以往的传统,国际航运协会会员公司的主席(或者相应职务的领导者),成为国际航运协会的主席。
中国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关系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和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于1993年8月正式加入了该组织。我国西南航空公司也已提出了入会申请。1994年4月5日,国际航协在北京设立了中国代理人事务办事处。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职能和业务活动
⒈职能。国际航协的职能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行业性的活动,对每年一次的大会负责;另一类是经由协会营运会议进行的统一制定国际航空运费标准的活动,它已超过行业活动,是依双边航空协定赋予的权利,对各国负责。
⒉活动。国际航协将其活动分为三个不同的类别:⑴同业活动,即代表会员进行会外活动,向具有权威的国际组织和国家当局申述意见,以维护会员的利益;⑵协调活动,即监督世界性的销售代表系统,建立经营标准和程序,协调国际航空运价;⑶行业服务活动,即承办出版物、财务金融、市场调研、会议、培训等服务项目。通过了上述活动,统一国际航空运输的规则和承运条件,办理业务代理及空运企业间的财务结算,协调运价和班期时刻,促进技术合作,参与机场活动,进行人员培训等。
⒊商业业务,作为非政府组织,国际航协主要是从事航空公司国际活动的商业方面的 作。
国际航运协会根据航空运输旅客。、行李和货物的级别、结算和收费原则制定了各种建议,确定了统一的空运规则,细致整顿了使用运价优待和减收运费的程序,制订了统一的空运规则,细致地整顿了使用运价优待和减收运费的程序,制订了统一的为额客服务的标准,进行总结和推广经营航线的经济和技术经验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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