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的对外贸易开放,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北美自由贸易区以后,墨西哥加强对外贸易促进体系的建设,基本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对外贸易管理机构。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的对外贸易法律法规。这个体系包括政府主管部、财政金融机构、中介
组织和企业。
墨西哥经济部主管产业政策和对外贸易,海关总署、配合经济部制定
海关法规,确定
关税标准,
墨西哥对外贸易
银行实施对出口企业
财政支持措施。墨西哥外贸委员会指导各产业商会对墨西哥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多边贸易谈判提供咨询建议并为企业提供相应服务;企业依据
墨西哥有关法规实施进出口。
一、
墨西哥对外贸易管理机构
(一)
墨西哥经济部
1、
组织结构
墨西哥经济部主管
墨西哥国际贸易事务。2000年福克斯总统执政后,对经济部
组织结构和职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现在,经济部下设4个副部级单位,分别为中小企业,标准、外国投资和国际贸易惯例,工业和贸易以及国际贸易谈判;此外还有计划、联络和通讯技术局、办公厅、矿业协调局和法律局(见图)。
在上述部门中,涉及对外贸易事务的有三个副部级单位, 它们是:
(1) 国际贸易谈判副部长,下设国际谈判协调局、多边和地区谈判司、谈判
法律咨询司、谈判评估和跟踪司以及贸易政策司(见图)。
(2) 标准、外国投资和国际贸易惯例副部长,下设国际贸易惯例总局、标准司、运载工具登记司、外国投资司和商品标准司。
(3) 工业和贸易副部长,其中设有国外贸易司。
2、职能
墨西哥经济部有19项职能,其中涉及国际贸易的有11项,它们是:制订和指导国际贸易政策、与墨西哥
外交部协调国际贸易政策、协调和引导国外直接投资、国际贸易发展事务、与
墨西哥财政部协调研究和制定
关税标准、研究和制定进出口产品的许可证措施、制定原产地规则和监督对外贸易、确定进出口配额、制定贸易保护措施、协调国际贸易和制定鼓励出口政策等。
(二)
墨西哥外交部 墨西哥外交部内设有经济关系和国际合作副部长办公室,下有5个与经贸有关的司局单位,分别是国际经济谈判司、国际经济促进司、双边经济促进司、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司以及科技合作司。它们主要协调处理与有关国家的双边经贸事务和经合
组织的政策性
工作,与经济部既有分工也有合作,主要发挥外交在经贸事务中的联系与协调作用。
(三)
墨西哥海关总署
墨西哥海关总署归
墨西哥财政部管理。海关总署的主要职能是1、代表墨西哥政府管理墨西哥海关关口;2、与墨西哥经济部协调制订墨西哥关税标准;3、负责海关估价;4、履行有关海关协议;5、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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