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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75号——丁醇反倾销案延期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2 17:57:58

  2005年10月14日,商务部发布第6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美国南非马来西亚、欧盟和日本的进口丁醇进行反倾销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14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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