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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能解除?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31 1:19:00
职工苗某怎么也想不通,他所在单位华中某医疗设备公司要与他解除已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解除吗?带着疑问,他来到了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原来,苗某于1996年7月1日与华中某医疗设备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1月份,苗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半执行。宣判后,医疗设备公司通知苗某解除劳动合同。苗某认为自己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虽然因故意伤害被判刑,但缓期执行中仍可以在单位上班。因此,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其实,本案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能不能解除;二是缓期执行期间能否保留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5条规定:如果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的所有形式,当然也包括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在期限方面有别于其它劳动合同,但它仍然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所规定的一切劳动合同的属性。因此,只要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  
    
  另外,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缓期执行,缓期执行是量刑的一种,被缓期执行者仍是罪犯,不享有普通劳动者的权利。因此,华中某医疗设备公司与苗某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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