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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等是否可以同时经营,世界金融业大体上分为混业全能型、分业经营型两类。
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大危机之前,金融业处于混业经营状态。在经历了1929-1933年世界经济大危机后,“分业经营”诞生。
90年代初,中国经济出现房地产和证券热,大量银行资金流入股市,中国出现了泡沫经济。1993年底,中央提出了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1995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商业银行法》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国内不得从事信托和股票业务,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世界金融业呈现混业经营趋势
20世纪80年代,美国逐步放松银行从事证券业务的限制,1989年美国允许一些银行持股公司通过子公司经营证券业务,也允许各商业银行经销企业债券,并于1990年9月批准“摩根大通”经销企业股票。1999年11月12日,美国废除了使用了66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法》,正式允许金融业混业经营,标志着美国金融业分业经营时期的结束和混业经营的开始。
日本、英国和韩国等国也纷纷宣布金融机构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世界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逐步确立。中国金融业也将逐渐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而目前仍实行“分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无疑是一个现实的选择。
金融控股公司雏形:
从“中信控股”到“平安保险”、“海尔集团”
今年初,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中信控股”,把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中信公司”)所有的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以及期货等业务都放在“中信控股”的框架下。
截至2000年底,“中信公司”的总资产为3586亿元。金融业是“中信公司”重点发展的业务,其资产约占公司总资产的80%,包括两大商业银行(全资子公司“中信实业银行”、持有香港上市公司“中信嘉华银行”55.29%的股权)和证券(“中信证券”)、保险(“信诚人寿保险公司”,与英国保诚保险公司在广州合资组建)、信托、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这是中国金融业自实行分业经营以来,第一家经批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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