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工商管理 >> 企业登记 >> 内资登记事项 >> 文章正文

北京市的私营企业如何登记注册
作者: 文章来源: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13 19:53:00
    (一)执法内容及期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各类私营企业登记注册,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办理完毕:
  1、私营企业名称预先登记,3个工作日;
  2、私营企业开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

    (二)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1、申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善证明,申办合伙企业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3)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2、申请私营独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职业状况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
  (4)验资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3、申请私营合伙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职业状况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4、申请私营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私营独资企业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主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经营场所证明;
  (5)验资证明或主营单位拨款证明;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5、申请私营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3)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5)经营场所证明;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6、申请变更私营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私营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须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变更地址,应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变更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申请变更私营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变更地址,应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变更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8、申请变更私营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私营企业负责人签署的决定书;
          变更经营范围,其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主营单位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申请变更私营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变更经营范围,其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主营单位的经营范围,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0、申请私营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资产清理和处分报告;
  (3)完税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印章;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11、申请私营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完税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印章;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12、申请私营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私营独资企业负责人签署的决定书;
  (3)完税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印章;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13、申请私营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决定书;
  (3)完税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印章;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须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来源:北京市工商局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 【发表文章】【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