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省、海南省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为做好2007年度外资企业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5号)要求,税务总局近期对外资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汇算清缴系统进行了升级,使申报软件具有读取企业通过财务软件或其他财务决算报表填报软件生成的Excel数据文件功能,进一步完善了汇算清缴相关功能。
请各地通过税务总局FTP下载2008版本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及补丁,通过www.taxcn.net(通审公司网址)下载2008版本外资企业所得税申报软件及补丁,及时做好软件的升级和运用工作。
二OO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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