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国税发(1995)126号
标 题: 印发《关于各级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下级赠送的奖金、红包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日期: 1995年7月4日
实施日期: 1995年7月4日
终止日期:
类 别: 廉政建设
颁布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内 容:
印发《关于各级
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下级赠送的奖金、红包问 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 培训中心、
长春税务学院: 现将我局制定的《关于各级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下级赠送的 奖金、红包问题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 体的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各级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下级赠送的奖金、红包问题 的实施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各级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下级赠送的奖 金、红包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各级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接受下级赠送的奖金、红包,都要在今 年年内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并如数交出;下级单位向上 级单位或者领导干部送奖金、红包的,也要自查自报。 二、各级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接受下级赠送的奖金、红包或下级向上 级送奖金、红包的,如在今年年内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不如数交出、并对照 检查,被
组织检查出来的,按违纪处理;所接受的奖金、红包一律收缴, 交上一级
税务机关财务部门。 三、领导干部自查自纠中交出的上述奖金、红包,统一交本级税务机 关财务部门管理使用。 四、今后再有此类问题发生,一律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