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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沪地税地…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9 23:05:10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税三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6]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四月十八日

法规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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