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立诚法律法规大全 >> 法律法规 >> 税务法规 >> 契税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购买经济适用房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
作者:国税函[2…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6 23:21:37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军队办理离退休干部经济适用住房产权涉及契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地[2005]355号)收悉。经商财政部,现批复如下:

  根据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军队离退休人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亦应依法缴纳契税

  请遵照执行。

法规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条法规:

  • 下一条法规:
  • 【字体: 】 【新闻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