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府办发〔2004〕47号
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降低
农业税税率等三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
民政府有关
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和粮食
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
农业税税率、取消除烟叶外的
农业特产税和对农户直接补贴”三项政策(以下简称“三项政策”)落到实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农业和粮食
工作会议上安排部署的“三项政策”,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多予、少取、放活”方针采取的重大举措,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认真贯彻落实好“三项政策”,对于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地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为贯彻落实好“三项政策”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切实做好“三项政策”的
宣传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安排部署,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标语、专栏、召开群众会等多种形式,把“三项政策”宣传到农民群众中去。要将“三项政策”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时间要求等作为
宣传重点,把省
财政厅《关于降低
农业税税率、取消除烟叶外的
农业特产税和对农户直接补贴的通告》和
宣传资料于4月20日前张贴到各村民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贯彻落实“三项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分解,精心测算,把“三项政策”的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户
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网络,升级原税改计算机软件,抓紧把“三项政策”的各项指标具体分解测算到每一农户,以发放农业税通知书的形式,把降低农业税一个百分点后的农业税任务(实物量和现金数),以及对农民按下调后
农业税任务实物量每公斤直接补贴农民0.10元,春播前先兑现0.06元的具体数额通知到每一农户,农户凭新发放的通知书到各乡(镇)
财政所领取直接补贴。享受水稻良种补贴的8个试点县(区)农业部门要按省核定的各县水稻面积和有关政策规定,将良种补贴分解测算通知到农户,以便农民能及时到各乡(镇)农业部门领取良种补贴。
四、严格
工作程序,抓紧资金调度,确保及时兑现
要严格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确定的“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要求做好“三项政策”的兑现落实工作,即百分之百的村民组要召开
宣传动员会,测算数据张榜公布达到百分之百(张榜公布时间不得少于七天),百分之百的农民对测算数据签字认可。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保证直接补贴资金在上级资金到位后三个
工作日内调度到下一级
财政,兑现直接补贴时由农户凭全省统一印制的
农业税通知单亲自领取,不准集体代领,更不准截留、挤占、挪用、抵扣直接补贴资金。直接补贴资金必须确保在5月底(春播)前全部兑现发放到农户手中。
五、加强
组织领导,确保“三项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贯彻落实“三项政策”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和有关
工作部门必须加强领导,认真抓实,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安排部署,
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以及各级税改办、减负办必须倾全力抓好此事。对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群众上访,要按“分级负责、层层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热情接待,认真
宣传政策,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
工作,直到息访为止,确保全市农村社会政治稳定。
为切实加强对“三项政策”贯彻落实
工作的领导,市决定成立“三项政策”督导小组,各县、区(市)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加强督查。市“三项政策”督查组名单如下:
组 长:叶 韬 市人
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承斌 市人
民政府副市长
黄天俊 市委助理巡视员
张家富 市人
民政府助理巡视员
成 员:覃儒方 市人
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万成 市
财政局局长
毛廷相 市粮食局局长
王元忠 市农业局局长
刘建锋 市监察局局长
刘跃明 市
审计局局长
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