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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民委党组中关于牧业税政策的规定
作者: 文章来源:
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4 21:43:39
(编者略)(三十)对畜牧业采取轻税政策,扶助畜牧业生产的发展.牧业税的税率一般的控制在畜牧业总收入的3%以内为适宜.
牧业税
一般应该交牲畜和畜产品,也可以允许交现金.
法规录入: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上一条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提取牧业税征收经费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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