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立诚法律法规大全 >> 法律法规 >> 税务法规 >> 教育费附加 >> 正文

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作者:中华人民…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5 23:39: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经研究,现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有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法规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条法规:

  • 下一条法规:
  • 【字体: 】 【新闻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