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天津、上海市市政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对国家林业局2001年购买的601辆森林消防专用车(其中北京BJ2020SMW型226辆、湖南猎豹CFA5022XZH型263辆、重庆庆铃QL6470DY11型84辆、重庆庆铃QL6470DY611型28辆,详见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请按附件所列名单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
附件:2001年森林消防专用车计划分配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2001年森林消防专用车计划分配表
北 京
BJ2020SMW
猎 豹
CFA5022XZH
庆 铃
QL6470DY11QL6470DY611
北京12 12 天津1 1 河北22589 山西633 内蒙古43271321吉林38332 3黑龙江65302555上海1 1 江苏3111 浙江7223 安徽22 福建10 82 江西201253 山东642 河南12642 湖北2210102 湖南5 32 广东181152 广西61133855重庆8 53 四川6083787贵州181053 云南45301032西藏10 5 5陕西4015187 甘肃261583 青海21 1 宁夏33 新疆352555 合计6012262638428|
|
| 法规录入: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
|
|
| 【字体:小 大】 【新闻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