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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
作者:财会〔20… 文章来源: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2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了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确保新旧会计准则平稳过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规定》,现予印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再执行原来的相关准则、制度、办法。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非上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衔接规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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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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