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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执行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5 17:54:29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我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 6号]发布后,各地纷纷询问该文是否适用外商投资企业,现明确如下:    "财会字(1995) 6号文"不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发生有关退税业务时,仍然按照我部1994年6月7日发布的"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后多缴税款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94)财会字第2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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