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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证券回购和基金投资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一)
作者:佚名    … 文章来源: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4 22:28:35
请欣赏:《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证券回购和基金投资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一)》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公司、大众保险公司、华安保险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规范保险公司证券回购和基金投资业务的会计核算,我们制定了《保险公司证券回购和基金投资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保险公司证券回购和基金投资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法规录入: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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