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登陆社区
您现在的位置:
中立诚法律法规大全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西安市
>> 正文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市国税发…
文章来源:
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9 2:01:55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区)国税局:现将
陕西省
国家税务局转发的《
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征收
营业税
问题的通知》(
财税
字[2002]18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法规录入: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上一条法规: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对生产销售用于发射国外卫星的火箭及部件免征增值税、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法规: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系统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小
大
】 【
新闻投稿
】【
发表评论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输入您的搜索字词
提交搜索表单
更多相关内容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2008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的通知 的通知…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提供泥浆工程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5年度“减负增效”重点项目的通知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豆腐皮等产品适用征、退税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华提供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咨询服务征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高级检察官教育基金会的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税收实务
会计网校
财税文库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