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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对生产销售用于发射国外卫星的火箭及部件免征增值税、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4 21:41:26
 
     1998年4月2日 市国税发[1998]119号

市国税临潼分局、长安县国税局:
  现将陕国税函(1998)062号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生产销
售用于发射国外卫星的火箭及部件免征增值税、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
依照执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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