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五号令)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受理、初审,市科技和信息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贸易工业局、市国家税务局组成的联审小组对我市2006年第八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进行了审核。深圳市来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认定为软件企业,锐明多路数字视频中央控制软件V1.8等121项产品认定为软件产品;其中119项产品为非嵌入式软件产品,2项为嵌入式软件产品;17项变更;2项产品到期延续。结果公布如下:
请见附件:《第八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结果》略
|
|
| 法规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
|
| 【字体:小 大】 【新闻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
|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