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立诚法律法规大全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深圳市 >> 正文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依据批复的通知
作者:深地税发… 文章来源: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9 15:17:51

各基层局: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财税〔2007〕1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法规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条法规:

  • 下一条法规:
  • 【字体: 】 【新闻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