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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6
 法规号: 沈地税函[2006]151号  发布日期: 2006-11-06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辽财预〔2006〕6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来源: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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