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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韩税收协定第二次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8
 法规号: 沈地税发[2006]143号  发布日期: 2006-09-08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韩税收协定第二次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辽地税发〔2006〕1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来源: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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