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齐齐哈尔市关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齐齐哈尔市关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实施方案
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步骤。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对加快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全面推动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职业技能培训和有
组织转移为重点,以强化管理和服务为手段,以向外埠输出劳务为主攻方向,调整农民就业结构,大力开发农村劳动力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做大做强劳务经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
工作目标
2004年,全市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70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数的37.6 %,其中当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2.7万人,占劳动力资源总数的7%;实现劳务收入18.6亿元,劳务人均收入2657元,农民人均劳务收入580元;开展农村劳动力非农职业引导性培训10.2万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岗位培训2万人。
三、
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要面向市场,在搞好农村劳动力非农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农村劳动力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年度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批次地对农村有转移意向的高、初中
文化程度的青壮年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后的岗位培训。整合开发教育培训资源,规范国有和社会办学力量,在全市建立起县(市)区以职业培训中心为主体,以社会、企业办学为依托,以乡镇职校为基础的农村劳动力非农职业技术培训体系,扩大培训阵地和培训规模,搞好经常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采取校企联合、校校联合、企业自办、委托办学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
组织、重点依托各类
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
工作格局。2004年,要对计划转移人数中的14%的农民开展引导性培训。
(二)辟建外埠劳务输出基地。要把劳务输出作为县域经济的重要产业,尽快做大做强,把国内大中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作为劳务输出的主攻方向,构筑劳动力向外埠输出的平台,拓宽农村劳动力向空间转移的市场。要抢占国内区域劳务市场,辟建劳务输出基地和输出点,在劳务输出基地建立劳务输出联络站和派遣“劳务大使”,与当地政府部门、中介组织和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合作关系,签订劳务输出协议,沟通市场信息,畅通输出渠道,依托基地,定向输出。今年,各县(市)区、乡镇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赴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选择国内若干大、中城市建立3-4处1000人以上的劳务输出基地(区建1处),乡镇建立2至3个500人左右的劳务输出点,实现定向定点输出劳务。要充分发挥驻外办事机构在劳务输出中的作用,加强同所在地的劳动部门、中介组织和用工单位的联系,定期提供劳务用工信息,发挥其劳务输出的“窗口”作用。要实施劳动力品牌战略,通过各级政府、中介
组织、经纪人和“能人”等,举办多形式的农民工与用工单位对接会,推介我市农村劳动力,打造各具特色的劳动力品牌,利用品牌占领市场,增强劳动力的市场竞争力。要大力开发
俄罗斯、
韩国和
日本等国家的劳务市场,搞好国外劳务输出。2004年,县(市)区有
组织地向省外输出农村劳动力要达到40%以上。
(三)搞好农村劳动力档案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要全面复查农村劳动力的文字档案,纠正档案项目填写不全、不准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搞好文字档案的分类归档立卷工作。要认真抓好劳动力档案微机录入
工作,按省农转办要求,4月初把农村劳动力资源档案全部录入省劳动力资源库。要建立起村以文字档案、册、表管理,乡镇、县(市)区、市实行微机联网管理的农村劳动力档案管理系统。要实行农村劳动力档案的动态、连贯式管理,确保档案资源数据的准确性,为政府调控指导农村劳动力提供科学依据。要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档案作用,利用信息网和召开对接会等形式,把劳动力档案推到国内外劳务市场,实现农村劳动力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要从解决“打工难、用工也难”和“受训难、培训也难”的问题入手,利用农村劳动力档案,搞好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扩大打工者与用工单位“知情权”和“诚信度”,建立起诚信的打工用工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2004年,农村劳动力建档率和微机输入率要分别达到100%。,外出农民打工携带档案率要达到95%以上。
(四)强化劳动力供求信息服务。要认真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量小、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到位和信息质量不高不准的问题,开辟多种渠道,扩大信息来源。强化信息服务的手段和功能,建立以村为基点、以乡镇为终端系统,纵向到省、市、县(市)区,横向到国内大中城市、本市相关部门、企业的全方位覆盖的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系统,通过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系统,掌握劳动力市场的供给情况,多渠道搜集掌握省内外、国内外用工信息,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信息服务。依托黑龙江农业信息网络体系,开辟农村劳动力转移网页,建立起乡村到用工单位的就业信息网,及时提供快捷、准确、便利的劳动力供求信息。建立以市、县(市)区劳动力市场为主渠道,以驻外办事机构和劳务输出基地为触角,以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
组织为载体的信息服务体系,广泛搜集用工信息,经筛选后,通过网上、电视、报刊和编发《用工信息简报》、村设信息员、屯设信息发布板等形式,把用工信息及时发布到农民。
(五)大力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围绕特色产业链,各类市场形成的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发展特色、绿色农业形成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业,安置农民就业。大力发展乡镇企业,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食品工业、饲料工业、
建筑业、建材业和“五小”企业群体,吸纳更多的农民进入乡镇企业务工。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民离土离乡,进入城镇发展现代物流业、传统服务业、流通业和运输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重点抓好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建设,搞好社会化服务,就地转移农村劳动力。要加快小城镇建设,把小城镇建设同引导乡镇企业合理聚集、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小城镇在增加农民就业、带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大力
组织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异地转移。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强化政府责任,
组织各方面的力量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要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专门机构,认真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问题,做到领导上要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要有专门力量,保证工作经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投入,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培训工作的开展。要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指标,把指标和责任落实到人头,形成工作压力,并把完成任务的好坏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认真兑现。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
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完善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优惠政策。各县(市)区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意见》和《
齐齐哈尔市农村劳动力转移优惠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以土地、户籍、信贷、减负、
保险、子女就学、回乡创业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优惠政策措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要逐步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取消农民进城的各种歧视和限制,对城乡劳动力在求职、考试、招聘、录用等方面一视同仁,城乡劳动者要实行统一的就业登记,让农民工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就业待遇。要制定出台农村劳动力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优惠政策,支持和扶持各类
教育培训机构,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素质。
(三)强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
宣传教育。要利用新闻媒体和通过会议、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
宣传转移农村劳动力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典型做法和典型人物,重点解决农村干部群众“不想转、不敢转、不会转”和怕担风险等思想认识问题,增强转移
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在全市开展干部走千村入万户活动,深入村屯农户,通过与农民算帐对比的方式,启发教育农民、动员
组织农民外出打工。各县(市)区要总结、树立和推广一批在本地影响大、带有方向性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和举办报告会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
宣传推广典型,有条件的地方可
组织劳动力转移先进事迹宣讲团,逐乡逐村巡回宣讲,
教育引导广大农民,营造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强大舆论氛围。
(四)抓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农民工维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民工的维权
工作。要严禁对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和摊派,有关部门和职业介绍机构要严格按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严禁乱收费。要认真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依法妥善解决和处理农民工劳务纠纷案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农民工的
合同管理,
教育农民工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要求农民工必须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
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要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各级工会
组织要鼓励和引导农民工参加当地的工会;妇联和
共青团等群团
组织要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
司法部门都要设立农民工维权电话,受理农民工维权请求,并积极
组织法律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
法律咨询和援助;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及时将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企业和案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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