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立诚法律法规大全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青岛市 >> 正文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反避税工作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青地税发… 文章来源: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9 2:01:21

市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山东省地税局关于印发反避税工作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鲁地税发〔2006〕33号,以下简称《规程》)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省局《规程》。一要加强领导,确定具体负责反避税工作的部门和人员;二要认真学习省局《规程》和先进单位反避税工作经验、成功案例;三要根据省局《规程》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反避税工作实施计划。

  二、深入开展反避税工作。一是按照省局《规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反避税工作。确定调查对象,进行调查取证,开展税务约谈,实施纳税调整;二是反避税工作要注意与纳税评估、涉外税务审计等工作紧密联系。通过纳税评估、反避税、情报交换、涉外税务审计等工作的结合,进一步整合国际税务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管理层次。

  三、及时上报总结案例。按照省局《规程》要求,及时总结反避税工作,整理反避税案例。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上报反避税工作总结,并至少上报一例反避税案例。

法规录入: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 上一条法规:

  • 下一条法规:
  • 【字体: 】 【新闻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