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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兰州电视台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作者:文化部 文章来源:文化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4
  【发布单位】文化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7〕1406号
  【发布日期】2007-07-24
  【生效日期】2007-07-2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文化

文化部关于同意兰州电视台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07〕1406号)




甘肃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兰州电视台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甘肃省兰州电视台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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