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立诚法律法规大全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湖北省 >> 湖北会计法规 >> 正文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诚信学习班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鄂注协发… 文章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0 21:47:58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诚信学习班实施办法》经省注协四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下发,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诚信学习班实施办法》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了加强行业诚信建设,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宗旨,积极倡导“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执业理念,教育广大执业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义利观,塑造行业“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提升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二、学习对象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并受到训诫、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行业惩戒及行政处罚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或合伙人;

  2、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被省注协发风险提示函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或合伙人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3、恶意低价竞争,经省注协两次提醒仍不改正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或合伙人。

  三、学习内容

  1、国家相关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2、《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诚信建设纲要》等有关注册会计职业道德及行业诚信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3、有关诚信道德等方面材料;

  4、案例教育工作底稿的规范要求及学习。

  四、实施办法

  1、诚信学习班由省注协组织

  2、诚信学习班根据需要不定期开班,每期学习时间1-2天(诚信学习班不计算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3、参加学习人员须签署《诚信保证书》,就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依法诚信执业等事项做出承诺。《诚信保证书》将存入注册会计师个人或会计师事务所诚信档案。

  五、惩戒

  1、凡列入学习对象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诚信学习班学习,无故不参加学习的,除向全行业通报批评外,责令写出检查并记入其诚信档案。

  2、因故不能参加诚信学习班学习的人员,必须向省注协书面请假,并在下期班补学。未按规定补学的,比照上一条规定执行。

  此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法规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条法规:

  • 下一条法规:
  • 【字体: 】 【新闻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