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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7年河南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8
发文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7-3-28 执行日期:2007-3-28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

  现将《2007年河南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请各单位将审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及工作人员名单(含联系方式)4月底前报厅财务(审计)处。

  联系 人:朱自锋 李红超

  联系电话:0371-69691861

  电子邮箱:cwsj@hadoe.edu.cn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2007年河南省教育审计工作要点

  2007年,河南省教育审计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督,执行国家财经法规,为促进教育内部管理,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增强审计力度

  1、认真学习《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传达贯彻全国教育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实施财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制度,促进本部门、本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积极组织收入,控制支出,勤俭办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各高校要积极探索开展学校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加强对各类重大项目、科研经费、各项收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审计,确保这些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经费的审计,同时对“211”工程、逸夫捐赠款项目、明德学校项目等各类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维护教育单位利益。

  3、在校办企业改制和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在改制过程中既要保证企业的正当权益,又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企业财务或经营风险波及学校。

  4、加强对所属单位的审计,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规范、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杜绝损失、浪费现象,严禁挪用、截留、挤占教育经费的行为。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区、各单位的检查。

  5、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在建设工程设计、招标、签订合同、洽商变更、竣工结算等各个环节发挥控制作用,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进一步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对厅直属单位基建投资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基建投资管理,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要着力加强学校新校区建设投资项目的监控力度,尤其是在举债建设方面,要合理确定投资规模,注重防范财务风险。

  6、认真开展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工作合力,在做好离任审计的同时,做好任中审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

  7、加强内控制度审计,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促进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公共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

  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8、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内部审计机构。要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要配备与本部门、本单位审计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审计人员。

  9、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根据审计署的有关规定,保证内审人员持证上岗。同时,委托河南省教育审计学会适时举办全省教育系统审计业务培训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要重视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为审计人员专业培训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时间保证,鼓励审计人员参加相关专业资格考试。审计人员要注重自学与实践能力的提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创建学习型机构。

  三、加强研究,推动教育审计工作不断发展

  10、针对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安排专项经费,组织人员进行理论研究,探索有效的审计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形成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强操作性的研究成果,促进教育审计更好地“为防范学校经济风险服务、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服务、为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服务”。

  11、积极推动内部审计交流与创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内审机构应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内审工作的指导,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促进内审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审计工作水平的提高。加强单位之间、地区之间相互学习和交流;积极探索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的理论与实务;鼓励各级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参加有关审计课题研究,发表专业论文,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能力。

  12、积极支持河南省教育审计学会开展各项活动。教育审计学会要认真履行“学习、宣传、研讨、培训、交流、服务”的职责,充分发挥好学会的桥梁和沟通作用,积极探索教育审计的新理论、新途径、新方法,促进我省教育审计工作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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