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国资委组织了对部分市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招标活动,河南大陆等12家会计师事务所参加了投标活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河南大陆会计师事务所、河南盛元会计师事务所报价过低,其中河南大陆会计师事务所第一标段审计收费报价仅占《河南省审计业务收费办法》规定审计收费的2.96%,第三标段报价仅占4.1%;河南盛元会计师事务所第一标段报价占9.2%,第三标段报价占6.8%。
上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投标报价行为协议》的有关规定,扰乱了行业正常的竞争秩序,经研究,决定对河南大陆会计师事务所和河南盛元会计师事务所提出通报批评并计入诚信档案。
望各会计师事务所以此为戒,信守承诺,严格执行行业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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