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立诚法律法规大全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合肥市 >>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艺人孙燕姿到合肥参加歌友会演出的批复
作者:文化部 文章来源:文化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3
  【发布单位】文化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8〕1047号
  【发布日期】2008-07-03
  【生效日期】2008-07-0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文化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艺人孙燕姿到合肥参加歌友会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1047号)




安徽省文化厅:
  你厅皖文管[2008]12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安徽省演出总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于2008年7月20日到合肥参加歌友会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七月三日





法规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条法规:

  • 下一条法规:
  • 【字体: 】 【新闻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