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立诚法律法规大全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合肥市 >> 正文

安徽省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迎检的紧急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安徽省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7
发文单位:安徽省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7-12-7 执行日期:2007-12-7

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批发、零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迎接省政府在合肥召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验收现场会,营造良好氛围,展示省会形象,现将有关企业做好迎检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1、各企业要进一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做好迎检准备;

  2、各企业要于12月11日前在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标语横幅内容如下:

  标语一: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打赢我市药品质量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

  标语二:药品质量和药品安全关系你我他,积极参与全市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营造和谐健康的消费环境!

  标语三:关注药品质量,重视药品安全,打击假冒伪劣,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消费环境!

  标语四:关注药品质量,重视药品安全,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消费环境!

  标语五:关注药品质量,重视药品安全,全社会齐抓共管,努力营造我市和谐健康的消费环境!

  标语六:提高药品质量,强化药品安全,根除假冒伪劣,社会各界齐动员,努力营造我市和谐健康的消费环境!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法规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条法规:

  • 下一条法规:
  • 【字体: 】 【新闻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