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立诚法律法规大全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 >> 正文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黑地税发… 文章来源: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9 1:59:28
各分局、县(市)局、稽查局、社保局:现将《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把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保证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落实,市局成立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严玉平,副组长:刘国练、韩振远、王永涛、赵一夫、梅林晶、路晓华、金波、徐秀兰,成员:吴亚东、霍娟、陈力、徐玉生、刘振字、金锋、温思南、薛龙江、窦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单位要把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综合业务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  三、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落实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工作涉及税务机关征管、征收、税政、监察、法规等部门,因此,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严密的运行机制,密切联系,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协作、沟通与交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四、加强税收宣传,做好统计工作。各单位要加大税收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宣传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本单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公示税收优惠政策和办事程序。要采取跟踪问效的措施,及时了解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难以解决的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并做好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的统计工作(统计表附后),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和累计的统计情况上报市局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十一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我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积极落实促进再就业的税收扶持政策(一)实施再就业税收扶持政策的对象范围是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即下岗失业人员:1.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2.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二)认真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在办理减免税事宜时,由本人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这些证件的复印件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申请手续,领取并填写《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减免税申请审核表》。  (三)认真落实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税收优惠政策。

法规录入: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 上一条法规:

  • 下一条法规:
  • 【字体: 】 【新闻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