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抚顺市保留与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抚政办发[2004]2号
各县、区人
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我市2003年开展了软环境建设专项治理整顿
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抚顺市保留与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目录》印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目录所确定的审批事项开展审批
工作。
抚顺市人
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四年一月十二日
抚顺市保留与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目录
一、 市
计委
(一)保留项目(22项)
审批事项(5项)
1、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需市平衡建设条件和受省委托的基本建设项目
3、市本级
财政性投资项目及自筹资金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竣工验收、发放投资许可证
4、节能及新能源项目
5、重要物资经营项目①双燃料汽车改装厂及加气站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②精细
化工项目③
石油加工业、“八小企业”
核准事项(1项)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范围
审核事项(14项)
1、限额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
2、利用国外各类贷款项目
3、境外投资项目
4、国家鼓励的国内、外投资项目进口免税(新增)
5、三资企业项目向省和国家申报中方
担保项下境外融资指标
6、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需省、国家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
7、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
8、粮食、棉花、植物油、食糖、羊毛、天然橡胶等六种农产品进出口商品配额的分配和发放
9、发行企业
债券
10、国家和省拨款、贷款的粮食、棉花、化肥、食糖等储备及仓储设施、“菜篮子”工程、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1、国家、省、市级经济开发试点镇资格
12、全市道路收费还贷项目和收费站的设立调整
13、
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建设项目
14、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方向调节税核定
备案事项(2项)
1、国外贷款管理信息系统
2、节能
建筑认定
(二)取消项目(9项)
审批事项(3项)
1、农业人口转非农业人口指标卡
2、废金属回收、加工利用等再生资源企业资格
3、颁发废金属出市准运证
核准事项(1项)
1、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审核事项(5项)
1、报废汽车回收 ( 拆解)
企业经营资格
2、电子信息应用项目贷款
3、国际互联网政府类域名管理
4、软件企业认定
5、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
二、 市经委
(一)保留项目(34项)
审批事项(2项)
1、道口事故处理结案
2、权限内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批准书
核准事项(5项)
1、地方铁路
行业管理①铁路工程开工②铁路工程竣工③铁路运营及维修资质④营运收费
2、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
3、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
4、建设项目劳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5、一次死亡5人以下伤亡事故结案
审核事项(21项)
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
2、资源综合利用认定
3、成品油零售、批发经营企业
4、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外商投资技术改造项目
5、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设备免税确认
6、国家计划外兼并破产项目
7、国家计划内兼并破产项目
8、一次死亡6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结案
9、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劳动安全
卫生评价机构资格认证
11、职业安全
卫生劳动保护
宣传教育机构资格认证
12、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1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销售证书
14、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
15、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16、三级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审查
17、矿井安全生产资格
18、非煤露天矿场安全生产资格
19、特种环境作业安全资格
20、职业安全
卫生劳动保护培训考核机构认证
21、尾矿库施工企业安全资格
备案事项(6项)
1、国有企业隶属关系变更
2、全市
铁道口、专用线道口新建、移设、拆除改造项目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报告
4、危险化学品储存备案
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危险化学品处置
(二)取消项目(27项)
审批事项(5项)
1、电力设施保护
2、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3、国有企业改革
4、供销系统外埠购进烟花爆竹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
核准事项(2项)
1、全市饮品、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发放
2、新建、改建、扩建大型用能设备
审核事项(16项)
1、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
2、节能监测机构
3、联运代理服务的经营资格和业务
4、环保产业设备(产品)认定
5、中草药材生产扶持项目
6、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基本建设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
7、医药省级优秀新产品奖评审(医药行业)
8、国有、集体、私营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9、
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10、机电产品进口
11、全市典当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
12、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许可证
13、生产饲料产品企业免税
14、新建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
15、经营饲料产品
商业企业免税
16、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
备案事项(4项)
1、新开办医药批发和零售企业
2、新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3、新办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生产企业
4、需划转到县区管理的生产类辅助部门的分离
三、 市
教育局
(一)保留项目(13项)
审批事项(3项)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民办高中、普通初中、民办初中、普通小学开办、合并或停办
2、开办托幼园(所)班
3、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核准事项(4项)
1、满十年以上教龄津贴
2、普通中专、高中、职业高中毕业证书验印
3、社会力量办学招生广告
4、局直教龄满三十年的中小学
教育工作者退休后颁发红烛奖
审核事项(6项)
1、高考考生体育竞赛优胜者资格
2、普通高校在抚设立函授站及校外班
3、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高校、成人职业中专、大中专专业证书毕业验印资格
4、民办高校、中专、职业中专、高中的开办
5、本市普通高校、中专招生计划
6、教师资格认定
(二)取消项目(4项)
审批事项(3项)
1、市属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省属中专专业设置
2、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
3、校舍管理
核准事项(1项)
1、外省市转入的高、初中、小学生入学在籍
四、 市科技局
(一) 保留项目(11项)
审批事项(1项)
1、
抚顺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及经费
核准事项(1项)
1、技术
合同认定、贸易许可、交易奖酬金
审核事项(7项)
1、国家、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技术
合同免税
3、国家及省、市科技成果鉴定
4、国家及省、市科技奖励项目
5、推荐国家、省星火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基金项目;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推荐国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科技成果推广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创业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
6、进口科学仪器免税
7、邀请外国人来华从事科技合作与交流
备案事项(2项)
1、科研开发机构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开发机构
2、科技成果保密
(二)取消项目(11项)
审核事项(8项)
1、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批
2、办理国家、省、市科技开发贷款项目
3、申报国家、省星火计划项目
4、科学技术类出国(境)人员和团组
5、申报建立国家、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科技出国考察培训、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7、放射性同位素制品的使用
8、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
基金
备案事项(3项)
1、科技兴市年度计划
2、科教兴市五年规划
3、厂办科研机构
五、 市地震局
(一)保留项目(2项)
审批事项
1、 工程建设场地抗震设防要求
审核事项
1、 地震安全性评价队伍
六、 市民委
(一)保留项目(20项)
审批事项 (5项)
1、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登记、终止、合并、迁移及变更登记
2、举办跨县(区)宗教活动
3、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
建筑物
4、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义工培训班
5、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资格审批
审核事项(11项)
1、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2、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
3、市级少数民族社会团体申请登记
4、民族贸易企业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优惠利率和贴息贷款
5、民贸企业退税
6、市级宗教团体申请登记
7、新建宗教活动场所
8、建 造露天佛像
9、宗教方面的外事活动
10、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拍摄电影、电视片
11、民族自治县、民族乡的建立、更改、撤销及行政区划确定和变更
备案事项(4项)
1、全市宗教教职人员身份的认定和解除
2、宗教教职人员应邀跨地区主持宗教活动
3、邀请、招聘域外宗教教职人员到我市主持宗教活动或任职,域外邀请、招聘我市宗教教职人员主持宗教活动或任职
4、县(区)宗教
工作部门批准设立、终止、合并、迁移、变更的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及年度检查结果
(二)取消项目(1项)
审核事项(1项)
1、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户注册
七、 市
公安局
(一)保留项目(34项)
审批事项(13项)
1、购买爆破器材及烟花爆竹
2、爆破工程及施工单位资质认定
3、更改姓名、年龄、民族、户口性质
4、出入境证件
5、配备民用枪支
6、举办大型文体活动
7、集会、游行、示威
8、挖掘、占用道路及临街单位开设大门、路口
9、机动车改装(改型)及超过使用年限车辆延期使用
10、高速公路危险和超限物品跨市运输及占道施工
11、超限运输
12、保安机构
13、机动车号牌及移动证
核准事项(9项)
1、驾驶员证照
2、 计算机机房安全
3、 金融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及防护级别
4、博物馆风险等级及安全技术防范验收
5、特种车辆警报器使用证明
6、停车场及
交通组织方案
7、设立跨街设施
8、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方案及技防产品准销证
9、临时入境机动车辆号牌与行驶证
审核事项(10项)
1、入、退、恢复中国国籍
2、台湾居民回大陆定居
3、赴香港、澳门地区定居、探亲
4、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培训
5、博物馆一级风险设计方案、竣工验收
6、进口机动车辆
7、配备警用枪支
8、经营典当行
9、技防产品准产证及从业资格证
10、经营网吧
备案事项(2项)
1、国际互联网用户
2、计算机信息系统
(二)取消项目(5项)
审批事项(2项)
1、建立经济民警机构
2、进口多色复印机
审核事项(1项)
1、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安全、防雷工程设计施工资质
备案事项(2项)
1、经销计算机安全专用产品
2、行特业场所
八、市消防局
(一)保留项目(5项)
审批事项(2项)
1、一级、二级消防列管单位消防安全检查
2、 拆除、挪用、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核准事项(1项)
1、 消防安全上岗证
审核事项(2项)
1、建筑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消防设计
2、 销售消防产品
(二)取消项目(3项)
审核事项(3项)
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2、生产消防产品
3、维修消防产品
九、市
民政局
(一) 保留项目(21项)
审批事项(6项)
1、退伍义务兵安置①退伍义务兵接收安置②退伍义务兵易地安置③退伍义务兵计划外安置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接收单位有偿转移⑤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自谋职业安置
2、社会团体登记。
3、市内建筑及
建筑群体命名、更名
4、举办社会福利机构
5、开办经营殡仪服务站(点)、骨灰存放设施及生产、销售殡葬用品
6、设立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
核准事项(3项)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2、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各种生活待遇调整和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费发放。
3、儿童收养登记
审核事项(12项)
1、命名革命烈士
2、革命伤残人员伤残等级评定
3、市、县(区)革命烈士纪念
建筑物保护单位
4、接收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及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5、做出特殊贡献的牺牲病故离退休干部家属特别抚恤金
6、本市行政区划①行政区划调整、变更②县区、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③县区行政区域界线争议
7、本市地名管理①地名命名、更名 ②地名图书审定③地名标志设置管理
8、申报国家级社区服务示范城区
9、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申请国家级福利院
10、社会福利企业资格和年检
11、新建殡仪馆和社会公用墓地
12、成立
基金会
(二)取消项目(1项)
审核事项(1项)
1、入省孤儿学校
十、市
司法局
(一)保留项目(9项)
审批事项(1项)
1、劳教人员当日不能归宿的院外劳动
核准事项(1项)
1、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审核事项(6项)
1、基层法律服务
工作者执业资格和执业登记审核
2、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年检
3、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兼)执业证及年度注册
4、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设立
5、公证机构的设立、撤销
6、公证员
工作执照年度注册
备案事项(1项)
1、实习律师
(二)取消项目(2项)
备案事项(2项)
1、产生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主任
2、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市
财政局
(一)保留项目(41项)
审批事项(20项)
1、
财政专项资金分配
2、市本级预算收入和市县共享收入的退库、调库
3、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账户设立
4、财务隶属关系和预算级次变更
5、
财政周转金呆账处理
6、
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和概算
7、
政府采购资格认定
8、县区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计划
9、企业资产损失处理等重大财务事项
10、非
财务制度规定费用支出
11、企业产权变动事项
12、建设项目隶属关系变更
13、
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竣工决(结)算审查
14、外国合作者税前回收投资
15、国有资产处置
16、股份制企业设立、
投资管理公司的组建、
资产重组
17、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
18、国有资产变动
19、国企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固定资产类别界定确认及
固定资产处置
20、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小汽车
核准事项(7项)
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审核及发证
2、罚没许可证
3、行政事业性收费(
基金)票据
4、外商投资企业办理
财政登记
5、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和交易集中收费
6、产权界定、纠纷调处
7、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动、注销、年检登记
审核事项(7项)
1、代理省专员办办理企业
外汇借款以税还贷业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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