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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本溪辽东鼓乐”等项目为本溪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批复
作者: 文章来源: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4
发文单位:辽宁省本溪市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7-4-4 执行日期:2007-4-4

文化局:

  你局《关于批准“辽东鼓乐”等6个项目为本溪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请示》(本文发(2007)25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本溪辽东鼓乐、本溪徐派京剧艺术(毕谷云)、桓仁农民版画艺术、本溪县寸跷秧歌、本溪县民间故事、桓仁喷儿乐6个项目为本溪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二、你局要组织进一步挖掘我市民间宝贵的文化艺术资源,不断加强传统和先进文化的建设与发展。

  此复。

  二○○七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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