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立诚法律法规大全 >> 法律法规 >> 部门规章 >> 中央军委 >> 正文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吉林长白山民用机场的批复
作者:国务院 中… 文章来源:国务院 中央军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29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0980万元,资金来源为:民航总局安排民航专项基金10000万元,其余由吉林省自筹解决。
  四、机场建成后,由地方经营管理,民航总局实行行业管理
  五、要制定必要措施,切实做好该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并严防灾害发生。
  具体事宜请商有关方面办理。

                        国 务 院
                        中 央 军 委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上一页  [1] [2] 

法规录入: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信永税务师事务所   
  • 上一条法规:

  • 下一条法规:
  • 【字体: 】 【新闻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