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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同意迁建榆林民用机场的批复
作者:国务院 … 文章来源:国务院 中央军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24

 

文  号:国函〔2005〕14号
标  题: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同意迁建榆林民用机场的批复
颁布日期:2005年2月24日
实施日期: 
终止日期:  
类  别:
颁布单位:国务院 中央军委


内  容: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同意迁建榆林民用机场的批复


                   国函〔2005〕14号

陕西省民政府:
  你省《关于迁址建设榆林机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迁建榆林民用机场。新机场为国内支线机场,位于榆林市西北的昌汗界。
  二、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飞行区设计机型为多尼尔328、CRJ—200、ERJ—145、ATR—72等支线飞机,跑道长2400米,主降方向设Ⅰ类精密进近仪表着陆系统和相应的助航灯光设备;航站区按满足2010年旅客吞吐量10万人次的目标设计,航站楼2500平方米;配套建设供电、供水、供油、消防及辅助生产和生活设施,建立该机场至空军榆林机场的专用有线通信联系。具体方案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审定。
  三、该项目总投资2.59亿元,由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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